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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信息来源:
  

声明:本行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农商银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如期召开,特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7112215:30

2. 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6号农商银行大厦3楼会议室

3.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 会议召集人:南海农商银行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南海农商银行董事长李宜心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01,751,057 股,占南海农商银行股份总额的 47.45 %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议案一:关于投资化州联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485,639,007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 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216,112,05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87.3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特别决议。

议案二:关于本行与化州联社开展战略合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485,639,007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 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216,112,05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87.3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特别决议。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侯向京律师和刘婷婷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等相关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