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海农商银行官方网站!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小海 投资者关系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股份质押注意事项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0-01-22 信息来源:
  

一、股份质押事项相关规定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1号)、《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及《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等监管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等制度相关规定,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应符合以下要求:

1.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票为质押权标的。

2.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不得将本行股票进行质押。

3.股东以本行股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4.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配合本行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需要,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5.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6.商业银行要规范开展股权质押授信业务。开展授信业务过程中,接受他行股权作为质物时,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事前完善合同条款,规范出质人行为。要明确要求依法办理出质登记,确保质权合法有效。商业银行不得接受以下银行股权作为质物:(1)本行的股权;(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银行股权;(3)权属关系不明、存在纠纷等影响到出质股权价值和处分权利的,或价值难以评估的银行股权;(4)被依法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银行股权;(5)证券交易所停牌、除牌或特别处理的上市银行股权;(6)按要求出质前应向股权所在银行董事会备案而未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银行股权;(7)涉及重复质押或银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审慎行为的银行股权。


二、本行股权质押基本流程

(一)递交申请材料。出质人和质权人需共同携带相关材料到本行总行营业部递交股份质押申请。

(二)行内审查审批。本行根据申请材料展开合规性审查和审批,对审批通过的质押申请出具《股份质押审批通知书》。

(三)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出质人与质权人收到《股份质押审批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

(四)办理行内系统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和质权人应携带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当天到本行总行营业部办理系统质押登记手续。

本行为非物权登记机构,对股份质押事项的系统登记工作仅为股权管理需要,但如因出质人和质权人未办理系统质押登记手续,期间任何因第三方权力机构(如人民法院等)的主张对股份质权产生不确定性影响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承担所有责任。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