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1-12-15
一、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南海区农村青年创业资金需求。
二、贷款对象
南海区农村常住户口的农村青年。
三、贷款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南海区农村常住户口居民;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固定居所和经营场所;
3、掌握一定创业技能、有创业启动资金、目前已经开始实施创业项目并且项目的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好;经营的项目有合法合规的审批手续;
4、在信用社开有结算账户;
5、具备贷款本息偿还能力;
6、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贷款提交的资料
1、借款申请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如有)、结婚证(如有)、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南海区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申报表》。
3、经营项目的有关审批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担保文件。
5、信用社需要的其他资料。
五、产品特色
手续简便,有效帮扶农村青年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