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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票据付款期限调整事项的提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信息来源: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拟修订相关办法,缩短票据最长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办法实施时间以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上海票据交易所为准。相关内容详见上海票据交易所官方网址:http://www.shcpe.com.cn.

敬请您根据需要做好准备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特此公告。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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