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声明:本行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农商银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如期召开,特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8日15:30-16:30
2. 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6号南海农商银行大厦3楼会议室
3.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 会议召集人:南海农商银行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南海农商银行董事长李宜心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49,777,352 股,占南海农商银行股份总额的 51.96 %。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议案1:关于以转股方式参与发起设立化州农商银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812,054,097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237,723,255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88.40%。
议案2:关于修订《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2,049,777,352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 。
议案3:关于修订《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2,049,777,352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倩思律师和杨洋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等相关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