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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银团贷款业务相关收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5

尊敬的客户: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行新增的银团贷款业务相关收费项目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

服务项目

适用客户

服务价格

服务内容

银团贷款手续费

对公

银团贷款手续费的具体项目包括安排费、承诺费、代理费、参加费等费用,银团费用仅限为借款人提供相应服务的银团成员享有。

1.安排费:按协议定价,一般按银团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可在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收取,也可根据各方协商和实际情况分次收取;
2.
承诺费:按协议定价,一般按未提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定期收取;
3.
代理费:按协议定价,根据代理行工作量、代理事务复杂程度、参与行数量等,在覆盖成本的基础上由有关各方协商确定,一般定期收取;
4.
参加费:按协议定价,按照参加行向借款人承担放贷义务的承贷比例,以及参与银团贷款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收取。

1.银团贷款安排服务:作为银团贷款牵头行,受借款人书面委托,提供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协调银团事务等服务。
2.
银团贷款承诺服务:作为银团贷款成员行,就借款人在有效提款期内未提用贷款额度而准备一定资金以备借款人提用的服务。
3.
银团贷款代理服务:作为银团贷款代理行,按照银团贷款协议履行有关约定,为借款人提供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服务。
4.
银团贷款参加服务:作为银团贷款参加行,接受牵头行邀请,按照协商确定的承贷份额向借款人承担放贷义务,并提供有关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服务。

二、其他

本公示期限为三个月。如对公示内容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57-86263579

特此公示。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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