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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2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工作部署,本行决定于31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25日发出会议通知(下称“原通知”)。原通知发出后,因工作需要,本行决定将下列议案列为原通知审议事项中第十项“依本行章程规定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其他临时提案”:

《关于南海农商银行对外投资、资产收购或处置、对外担保等事项管理权限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特此通知。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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