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农商银行”或“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如期召开,特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8日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南海农商银行大厦3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会议召集人:南海农商银行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南海农商银行董事长肖光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29,342,334股,占南海农商银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议案1: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929,342,334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该事项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议案2:关于《南海农商银行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929,342,334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议案3:关于《南海农商银行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929,342,334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议案4:关于《南海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929,342,334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议案5:关于《南海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929,342,334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议案6:关于《南海农商银行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929,342,334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议案7:关于《南海农商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929,342,334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议案8:关于南海农商银行2025年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授信类)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774,266,132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 个。本议案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后,本议案获得赞成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无需回避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1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议案9:关于修订《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表决权数为 1,929,342,334 个,反对的表决权数为 0个,弃权的表决权数为 0 个,赞成的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普通决议。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涉及回避的股东: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37,723,255股)、广东恒基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03,541,995股)、广东长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99,169,875股)、广东华创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26,785,736股)、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14,730,600股)、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96,730,904股)、佛山市南海区市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79,241,085股)、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4,417,881股)、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39,452,604股)、广东昭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882,090股)等。
五、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婷婷律师和陈芷瑶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