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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客户的一封反诈提醒信

发布时间:2025-05-06

尊敬的客户朋友: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各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式层出不穷,严重侵扰我们的生活安宁,影响我们的财产安全。因此,南海农商银行特别提醒您警惕高发诈骗类型,防范诈骗风险。为了守住您的“钱袋子”,请认真阅读此信,同时希望您将此信的内容转告您的亲朋好友,以此形成坚实的社会防范基石,保障您和家人、朋友的财产安全。

       一、警惕高发诈骗类型

      (一)个人客户典型案例

       案例1:轻信"零抵押"贷款,沦为犯罪"替罪羊"

       王某为办理虚假"零抵押贷款",将银行卡交予中介"刷流水",结果账户被用于转移诈骗资金132万元。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警示:切勿轻信"无门槛贷款""快速提额"等广告,任何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或配合"刷流水"的贷款均为诈骗!

       案例2:出借账户"赚快钱",征信信用全毁

       李某为获取"跑分"佣金,将个人银行账户出借给他人,涉案金额达50万元。因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李某被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并纳入征信黑名单。

       警示:账户仅限本人使用,出借即违法!切勿因短期利益成为诈骗分子的"替罪羊"。

       (二)企业客户高危陷阱

       案例3:Ukey外借"过账",企业运营遭重创

       某企业为"赚取手续费",将网银Ukey交予中介操作,导致账户接收诈骗资金200万元。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企业被暂停对公账户非柜面交易3年,主要负责人面临刑事侦查。

警示:企业账户及Ukey严禁外借!违规操作将导致业务瘫痪、负责人承担刑责,得不偿失。

       二、增强诈骗防范意识

       (一)知法守法保安全

       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反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我们为您介绍以下重要法律条文:

违法行为

金融惩戒措施及法律责任

法律条款依据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个人/企业银行账户

金融惩戒措施: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将采取限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记入信用记录。

法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金融惩戒措施:1.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代缴税款、社保、水电煤气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除外;停止名下支付账户业务,向同名银行账户转账除外;暂停新开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

2.惩戒期限最短2年,最长可达5年。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第三条、第六条

帮助转移犯罪资金

法律责任:构成“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二)牢记“三严禁”“四务必”

       为守住“钱袋子”,请您牢记以下口诀:

       1、个人信息与工具“三严禁”

       l  严禁向他人透露密码、验证码、Ukey等敏感信息;

       l  严禁点击陌生链接、扫描不明二维码;

       l  严禁出借、出租、出售个人或企业账户及网银工具。

       2、企业财务管理“四务必”

       l  务必核实中介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l  务必定期检查Ukey使用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挂失;

       l  务必与供应商、合作方建立“线下+电话”双重确认机制;

       l  务必加强员工反诈培训,尤其针对财务、采购等关键岗位。

       三、如遇诈骗,请立即行动

       1、立即联系银行(可致电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0757)960123,或联系开户网点);

       2、立即报警并留存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

       我们一直致力于守护您的财产安全,让我们共同携手,筑牢反诈防线,一起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南海农商银行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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