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海农商银行官方网站!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工具栏 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收费标准

关于南海农商银行国内信用证(卖方)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1 信息来源:
  

尊敬的客户: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国内信用证(卖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功能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卖方)费是指我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指接受国内信用证并享有国内信用证权益的当事人,一般为货物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国内信用证项下相关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包含了国内信用证的通知、寄单索款、议付等业务。

       二、收费标准

       1、国内信用证通知/修改通知:100元/笔(通知/修改通知手续费如在我行办理寄单索款,可免收此项费用)。

       2、国内信用证寄单索款:寄单索款金额的0.1%收取,最低300元/笔,最高2000元/笔;补寄、替换单据:涉及增额的按增额部分的0.1%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最高1000元/笔。

       3、国内信用证议付手续费:拟按议付金额的1‰-5‰收取,最低100元;或按协议定价收取。

       本公示期限为三个月。如对公示内容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57-86265085。

       特此公示。

南海农商银行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