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关于本公司与能兴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能兴进出口有限公司、佛山市华瑞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能兴进出口公司”“华瑞丰公司”,统称“能兴集团”)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行与能兴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能兴集团授信100,000万元,期限一年。2022年5月17日、5月18日,本公司分别与华瑞丰公司、能兴进出口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签订相关协议。
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5.2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能兴进出口公司、华瑞丰公司为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监管规定,能兴进出口公司、华瑞丰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0万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4.0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查,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张长琦先生、邹建华先生、王燕鸣先生、廖焕国先生和王乐栋先生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能兴进出口公司
能兴进出口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4日,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点均为佛山南海桂城街道怡翠馨园嘉会馆三层9402号311室(仅作办公室使用),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钟乃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5551722237K,主要股东为钟乃兴和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钟乃雄,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销售:黄金制品,目前主要从事金属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能兴进出口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瑞丰公司
华瑞丰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点均为佛山南海桂城街道怡翠馨园嘉会馆三层9201号103室(仅作办公室使用),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徐彳,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5081079194F,主要股东为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钟乃雄,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目前主要从事金属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华瑞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5.2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能兴进出口公司、华瑞丰公司为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监管规定,能兴进出口公司、华瑞丰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对能兴集团授信100,000万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商业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授信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授信本公司给予能兴集团的授信总额累计为100,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声明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为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具有公允性,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定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