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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押汇

产品介绍

在信用证项下,我行客户(出口商)按信用证要求将货物装船发货后,将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全套单据交到我行,经我行审核单证相符后,向客户提供信用证金额以下的融资,待信用证款项到账时由我行扣还。

该项业务办理手续简便,客户在我行可以不设立授信额度或授信额度可以较大,额度不需要提供其他担保,可以使出口商获得短期资金,加快出口资金的周转。

产品功能

1、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企业发货后就可以提前得到偿付,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2、可以增加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入量,从而改善财务状况,提高融资能力。

3、企业可以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实现财务费用的最小化。

4、企业可提前办理外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

业务流程

(一)信用证出口押汇

1、企业填写《出口押汇申请书》,并提供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全套出口单据、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出口批文或许可证(如需)及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我行审批企业申请后,与企业签订《出口押汇合同》,发放押汇款。

3、我行对外寄单索汇。

4、企业收汇资金直接归还我行出口押汇款项。


(二)托收项下出口押汇

1、企业填写《出口押汇申请书》 ,并提供全套出口单据、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出口批文或许可证(如需)及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我行审批企业申请后,与企业签订《出口押汇合同》,发放押汇款。

3、我行向代收行办理出口跟单托收。

4、企业收汇资金直接归还我行出口押汇款项。

申请条件

(1)货物已经出口,信用证项下的全套单证已经齐备,并已在我行交单议付;

(2)在我行有足够的出口押汇额度或单据已由我行认可的银行承兑。

 

贷款利率

外汇贷款(含贸易融资)计息方式为固定利率。固定利率贷款是以双方协定的利率计算整个贷款期的利息。利息厘定:基准利率+风险溢价(即   CIROR + Bps)。基准利率一般参照境内同业拆借利率,风险溢价为我行筹资的综合成本和相应的风险及利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