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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询证函

一、业务简介

银行询证函业务是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向我行发出询证函,我行根据所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过程。

我行受理的银行询证函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有关询证函格式的要求。

 

二、业务流程

(一)受理及回函方式

我行受理询证函及回函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现场跟函:是指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亲自到我行集中处理机构现场跟函,我行集中处理机构直接将回函文件交给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

2.邮寄函证: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邮寄方式寄送银行询证函到我行集中处理机构,我行集中处理机构通过快递方式将回函文件邮寄至银行询证函上记载的回函地址,邮寄费用到付;

3.数字函证: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三方函证平台发出数字函证,我行集中处理机构通过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数字函证系统“一点接入”进行收函和回函。

我行受理数字函证的前提是被函证单位有开通我行证书版企业网银并开通“账户信息”功能。企业网银管理员通过“管理中心-操作员管理”为相应的操作员开通“数字化函证查询功能”。操作员通过企业网银或企业手机银行(功能路径:“账户信息-数字化函证查询”)录入账号进行查询和授权。

(二)函证范围

我行函证的范围以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询证函中的“函证收件人”作为依据,即以询证函格式中定义的“贵行”所代表的总分支机构主体范围进行回函。如询证函收件人为某支行,回函信息仅针对该支行范围内进行回函;如询证函收件人为总行,回函信息则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回函。

(三)回函用章

2024年2月6日起,我行回函印章统一使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询证函回函专用章”(2022年11月1日函证集中处理至2024年2月5日期间使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柜面业务专用章”电子印章或“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业务专用章”实体印章进行回函)。

 

三、收费方式及标准

(一)收费方式

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可凭被审计单位授权的扣款信息进行转账扣收相关费用或现场通过转账/现金方式扣收相关费用。

(二)收费标准及优惠

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为200元/笔;其中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小微企业免收,具体以《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目表》为准(可由“南海农商银行官网-金融工具-服务收费标准”进入查询)。

 

四、联系信息

我行询证函业务自2022年11月1日起集中在总行营业部处理,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757-86208252

联系地址(现场跟函及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详细业务请咨询我行总行营业部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757-96012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