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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宣教】以案说险:警惕冒充“企业法人”诈骗

发布时间:2024-03-08 信息来源: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的犯罪类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针对不同人群,利用QQ群、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诈骗,造成案件的发生及财产的损失。

 

案例:

佛山市某银行在某企业开展防骗知识宣讲,在与公司财务梁小姐宣传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曾有过被诈骗未遂的亲身亲历。

据梁小姐口述,有一天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投标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梁小姐需与法人加入QQ群进行资料认证、上传和处理,否则会对投标结果造成影响。

梁小姐按照对方的要求加入QQ群,发现“法人”已在QQ群内,并展现出对该投标的重视,然后指示梁小姐向其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汇款。由于梁小姐出于谨慎的态度,亲身致电企业法人进行核实,发现并无此事。梁小姐明白此为诈骗行为,立即终止交易,删除相关联系人。

 

分析:

本案诈骗手法解析:

1、诈骗分子通过不法渠道获取企业或个人信息,并通过准确报出受害人所在企业的法人信息、财务名字等信息以获取受害人的信任。

2、诈骗分子冒充“企业法人”,下达诈骗的工作指令,要求财务进行转账到指定账户,如转账不及时将会影响业务往来。

3、诱导受害人加入QQ群,否则会对业务往来造成影响,引导其将资金转到指定账户,或到借贷平台贷款后再转到指定账户。

 

风险提示:

1、如接到自称企业法人或是其他公司人员的转账要求,不要轻信,可亲自打电话进行核实。

2、面对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守住钱袋子。

3、妥善保管个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和手机验证码,切不可随意透露。

4、一旦发生诈骗情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