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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宣教】以案说险:保护自己的权益和隐私,保管好自己的账户

发布时间:2024-03-08 信息来源:
  

 

加强个人敏感金融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银行卡、手机银行、U盾、电子密码器等各类物理安全介质,不要交付其他人使用。

 

案例:2024年3月4日14点20分左右,一位身穿粉色外套的女子到我行网点办理借记卡存现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后,女子询问可不可以开通手机银行和U盾,大堂经理遂询问客户“现在我行的手机银行转账额度5万元,请问您是转账额不够用吗?”客户紧接着回答“不是的,我转账金额不大,就是要收验证码比较麻烦,有时候把卡拿给别人转账,一天要转发验证码,不是说办一个U盾就不用收验证码了吗?”

这时,网点的运营主管正好在厅堂内,于是走过来向客户解释:“这位女士,自己的银行卡自己使用,不允许出借给他人,如果他人需要使用的,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但是您自己的银行卡,只能自己使用,要保管好自己的卡片及密码,严禁出借个人账户!”期间该女子还反复说办理U盾就是为了给别人转账的时候方便,对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运营主管再次向客户讲解“个人账户不允许出借给他人使用,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均属违法行为。”通过讲解,打消了客户出借账户给他人使用的念头。

 

案例分析:该起案例中没有骗子的花言巧语、没有蝇头小利的承诺、没有一步步编织的陷阱......客户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出借银行账户给他人使用,但是却并不觉得这种行为有什么不妥。生活中我们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客户,一家人、亲戚朋友之间银行卡混用,丝毫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和隐私,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风险提示:

1、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将承担法律后果。

       2、出借银行账户,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于逃避债务、套取现金等目的,甚至用于偷逃税款、洗钱、非法集资、经济诈骗等非法用途,即使出借人不知情也会因此受到牵连,若明知对方用途仍出借账户,便构成共同犯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