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调整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功能
为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二、收费标准
按票面金额不低于0.01%、不高于3.50%收取承兑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
本公示期限为三个月。如对公示内容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57-86263274。
特此公告。
南海农商银行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