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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箱

保管箱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客户的申请,按照业务章程和协议条款的规定,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贵重物品、重要文件、有价单证等财物(违禁物品除外)的中间业务。

 

服务渠道

开办保管箱业务的指定网点,详情请拨打0757-960123咨询。其中,平洲营业部保管箱是智能型保管箱,大沥营业部保管箱是活体指纹型保管箱,其他保管箱网点的是传统机械型保管箱。

 

操作指南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以及依法成立并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国内外公司、企业、社会团体、国外或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在我行申请办理保管箱租用业务。租用保管箱必须签定保管箱租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个人客户申请:个人租用保管箱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单位客户申请:单位租用保管箱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证明文件。

申请方式:租用人填写《保管箱业务申请表》,经我行审核同意后,签署《保管箱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