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同时结合本行业务发展战略,本行于2026年1月6日完成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所载本行经营范围如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办理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办理人民币保函业务;办理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特此公告。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