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昭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信集团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广东昭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昭信集团公司授信35,242万元。2026年4月10日,本公司与昭信集团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昭信集团公司对本公司派出麦庆强监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根据监管机构对关联方的管理要求,昭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5,242万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2026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07%,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查,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昭信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28日,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点均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南港路11号富景花园昭信广场明珠楼11层,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梁凤仪,注册资本为10,400万元人民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528003807XF,由梁凤仪等43个发起人及社会股东持股,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家具、电子元器件、照明器具的制造(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照明器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休闲观光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旅游业务。昭信集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商业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授信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授信本公司给予昭信集团公司的授信总额累计为35,242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声明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内昭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无发生变化。